为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我局牵头起草了《2026年美丽阳泉建设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7天,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6年1月18日前通过信件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阳泉市生态环境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阳泉市城区北胜巷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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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2030588
附件:《2026年美丽阳泉建设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
阳泉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12日
2026年美丽阳泉建设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和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山西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结合阳泉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持续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建设“蓝天常驻、绿水长青、厚土永固”的美丽阳泉奠定扎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环保治理
1.开展“散乱污”治理行动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司法等手段,对“散乱污”企业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和生态治理专项帮扶行动
深化矿山生态治理,确保在生产过程中对已开采区域、受扰动区域及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边坡稳固及生态修复,推动企业形成“开采一片、治理一片、稳定一片”的良性循环。坚持从严执法,提升监管震慑力。(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3.开展涉煤企业专项执法行动
对全市范围内涉煤企业,包括煤炭开采、洗选,煤炭堆存,煤炭仓储项目,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理念,积极指导帮扶企业。(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4.开展工业企业环境提升行动
全面推进水泥、石灰窑、耐火等重点行业企业绩效等级创A升B,全方位提升企业污染治理水平,加大监督帮扶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排污行为,进一步强化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5.开展移动源污染治理行动
严格执行《关于三轴以上中重型载货汽车实施管控和优化措施的通告》相关要求,强化桃北西街307复线口东西方向三轴以上中重型货车禁行抓拍工作力度,对违法违规车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巩固重点管控区域车辆管控工作。(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
6.开展清洁运输专项行动
持续优化运输结构,推动火电、煤炭、有色、水泥等行业的大宗货物采用清洁方式运输。统筹建立国四及以前货车保有量、国二及以前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清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
7.开展建筑工地规范管理提升行动
制定全市建筑工地行业高标准方案,督促全市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强化土石方作业洒水抑尘,增加作业车辆和机械冲洗次数,严禁止带泥行驶。推动市区及周边施工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监管平台,实现扬尘污染远程监管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
8.开展道路扬尘治理行动
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管控,进一步提高城市主要道路及背街小巷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增加对市政道路清扫频次。强化道路沿线煤矿、储煤洗煤场、电厂、煤炭集运站等企业及建筑工地渣土车出入源头管理,加强路政执法;相关部门及各县(区)要进一步强化道路扬尘管控,全面抑制道路扬尘污染,加强洒水洗扫作业,严格按照各自负责路段进行深度保洁和全面喷洒抑尘剂,建立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分局、市城市管理局)
9.开展大气环境面源综合治理行动
开展建筑垃圾、劣质油、餐饮油烟、散煤复燃等专项治理行动。狠抓源头管理,依法严格打击,实现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能源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阳泉海关)
10.开展水生态保护和水污染治理行动
加强水资源保护,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提升城乡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平。强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进一步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开展黑臭水体治理行动,增强水体自净功能,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
11.开展“两河四山一泉域”生态修复治理行动
制定《阳泉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持续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依托“三北”工程建设项目、环京津冀生态屏障建设工程,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环境提升
12.“双修双提”提升行动
聚焦城市道路扩建、城市面貌提升等重点领域,继续完善狮脑山基础设施整体提升工程,重点实施天桥以西片区改造、李家庄游园改造提升、桃北街道路拓宽等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自局、市住建局、市交管支队、城区政府、融盛集团等单位)
13.市容市貌整治行动
针对城市“乱摆摊、乱堆放、乱张贴、乱抛物、乱倾倒”现象进行集中整治,有效提升城市市容环境秩序。(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4.城市垃圾清零行动
以县区为主体,全面摸排城市垃圾堆放情况,进行分类收运、分类处置,严禁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混存混倒,确保城市垃圾动态清零。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非法倾倒城市垃圾行为。(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5.城市小区环境改善行动
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提质行动,促进小区环境精细化治理,常态化整治小区内乱搭乱建、私占公共空间、楼道堆物等问题;不断提升业主自治能力,指导小区依法规范成立业主委员会,开展物业政策法规培训,提升业主自治意识和能力,化解物业收费、服务标准等矛盾纠纷。(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支队、各县(区)人民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
16.城市交通秩序治理行动
聚焦商圈、学校、医院、车站周边等重点区域以及主次干道,重点治理停车不入位、逆向停车、双排停车等问题,严查占用消防通道、公交车站、人行横道、盲道等妨碍公共安全和通行的违法停车行为,以及长期占用公共道路的“僵尸车”。持续深化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聚焦重点路段和通勤高峰时段,加强巡逻管控,重点纠正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聚焦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交通秩序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精准化、常态化整治,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7.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
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好垃圾围村、农村改厕等问题,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务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持续推进农村问题户厕摸排整改,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问题厕所动态清零。统筹推进农村改厕、供水和污水治理,优先建设集中下水道收集式户厕,推广农户自愿按标准改厕,政府验收合格后补助到户的奖补模式,2026年完成农村户厕改造4000户以上。
系统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推动实施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坚持以城带乡、以镇带村,与供水、改厕、水系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农业生产、文旅开发等有机衔接、一体推进,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稳步提升,农村黑臭水体实现动态清零。
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持续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到2026年底,覆盖自然村的比例达到100%。积极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因地制宜选择垃圾处理方式,大力推进城市焚烧发电项目向农村覆盖,持续整治农村积存垃圾堆放点。
整体改善村容村貌。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聚焦农村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扔乱倒“六乱”问题,持续开展清理整治,到年底,所有行政村达到环境整治村建设要求。大力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持续整治残垣断壁和农村户外广告,不搞大拆大建,防止“千村一面”。(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规自局、市工信局)
18.铁路、国道、省道沿线环境治理行动
加强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和保洁。发现路面病害及时做好处治,做好路面清扫;做好路基边沟、截水沟等排水设施的清理和维护,对边坡进行标准化整修与常态化维护;做好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等交安设施的维护、修复,确保规范醒目;清除公路沿线垃圾、杂物,修剪行道树,绿化美化公路环境。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巩固路地协同治理成效,防范化解铁路运输安全风险,持续提升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山西省公路局阳泉分局、市交警支队、北京铁路局阳泉站、华阳集团)
三、实施阶段
第一阶段(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3月15日):全面排查,查清问题,建立问题清单;
第二阶段(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6月30日):集中整治,形成实效,建立整改清单;
第三阶段(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验收销号,巩固成果,建立销号清单。
四、组织机构
为深入开展美丽阳泉建设行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成立建设行动工作专班,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鞠 振 市委书记
陈 凯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副组长:师旭明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耿鹏鹏 市委常委、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包保平定县)
石 峥 市委常委、副市长(包保郊区)
李 君 副市长(包保矿区)
句爱云 副市长(包保阳泉城区)
段慧刚 副市长(包保高新区)
梁海昌 副市长(包保盂县)
成 员: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环保治理组、环境提升组、作风督查组和宣传报道组。
(一)办公室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统筹推进美丽阳泉建设工作,抓好协调指导督促;负责调度有关工作任务的布置、协调、实施、总结汇报,定期通报工作情况;负责有关问题的验收、销号工作。
(二)环保治理组
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协调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抓好“环保治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负责环保治理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对“环保治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实施周调度(yqhb111@163.com)。
(三)环境提升组
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协调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抓好“环境提升”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负责环境提升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对“环境提升”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实施周调度(hwk6668040@163.com)。
(四)作风督查组
由市纪委牵头,组织对工作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作风问题进行监督;对片面追求形式主义、履职不力、推诿扯皮,影响全市工作的县(区)和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五)宣传报道组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阳泉日报社、阳泉市广播电视台配合,做好宣传动员、新闻报道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提升政治站位,健全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须强化大局意识,坚持全市统筹、协同推进的工作原则,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方案制定、进度把控、资源调配、难点攻坚等关键环节亲自部署、全程跟进。下设综合协调、督导检查、等专项小组,明确成员单位职责边界,实行“清单化”管理。
(二)严抓执行落地,加强定期调度。各县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协调,重要问题要亲自督办,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对属于单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做到不等、不靠、不让,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各责任单位要主动担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向发力、合力攻坚,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同时,各县区、市直相关单位对照主要措施,制定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倒排工期,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于1月31日前,将细化方案报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专班办公室要统筹做好各项任务的调度工作。
(三)深化宣传引导,营造优良环境。通过主流新闻媒体深度报道、报刊杂志专题策划、公共场所电子屏动态展示、社区宣传栏阵地建设、新媒体平台互动传播等多元渠道,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广泛发动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环境治理,引导公众主动践行低碳生活、绿色消费理念,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尽责、公众参与的美丽阳泉共建共治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