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盂县银龙储能科技有限公司100MW独立混合储能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9日-4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3-2030511

通讯地址:阳泉市生态环境局 土壤生态环境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阳泉市城区北胜巷2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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盂县银龙储能科技有限公司100MW独立混合储能电站项目

阳泉市盂县境内

盂县银龙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100MW/150.875MWh混合型独立储能电站,采用电化学储能和飞轮储能相结合的设计方案,其中磷酸铁锂储能75MW/150MWh,飞轮储能25MW/0.875MWh,项目包括储能场区、220kV升压站以及配套基础设施等。项目总投资约40000.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44.14万元。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扬尘污染管控,严格落实《阳泉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阳政办发〔2024〕3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各项扬尘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定期清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严防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固体废物等造成环境污染。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定期维护等措施,控制噪声传播,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废磷酸铁锂电池由生产厂家回收;废变压器油进入事故油池,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废铅蓄电池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六)严格落实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主变及其他电气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合理布局电气设备,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厂界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公众暴露控制限值规定。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逐项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同时要实现与当地政府的应急预案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