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2日我局对山西雷迅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00MW/140.25MWh独立混合储能项目、平定县医疗集团(平定县人民医院)(平定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使用Ⅱ类医用射线装置项目、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矿使用矿用钢绳芯输送带X射线探伤装置项目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5月12日-5月2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我局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3-2030511

邮箱:yqhbkfk@163.com

通讯地址:阳泉市生态环境局 土壤生态环境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阳泉市城区北胜巷2号)

序号

名称

文号

时间

1

关于山西雷迅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00MW/140.25MWh独立混合储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阳环审批函〔2026〕14号

2026-5-  

2

关于平定县医疗集团(平定县人民医院)(平定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使用Ⅱ类医用射线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阳环审批函〔2026〕13号


3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矿使用矿用钢绳芯输送带X射线探伤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阳环审批函〔2026〕12号


附件1:关于山西雷迅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00MW140.25MWh独立混合储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附件2:关于平定县医疗集团(平定县人民医院)(平定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使用Ⅱ类医用射线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附件3:关于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矿使用矿用钢绳芯输送带X射线探伤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