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省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全省广大市民朋友们:

宁静宜居的环境,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关乎每一位群众的生活品质与身心健康。作为典型“城市病”,噪声污染已成为生态环境质量和城乡人居环境质量的突出短板,成为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的身边“急难愁盼”之一。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持续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宁静、和谐、美丽人居环境的迫切期盼,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向全省广大市民群众发出诚挚倡议:

 一、

居家自律,守护邻里安宁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进行其他家庭活动,应控制音量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午间、夜间休息时段避免高声喧哗。室内装修严格遵守作业时间规定,避开居民休息时段。在公园、广场、小区等公共场所开展娱乐健身活动时,遵守区域、时段、音量管理要求,不违规使用音响器材,兼顾锻炼与休息。

 二、

经营守法,落实降噪责任


严禁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持续高噪声方式进行广告宣传。各类商铺、餐饮、娱乐场所经营者要主动落实降噪减震措施,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夜间经营加强风机、油烟净化等设备检修维护,避免深夜扰民。文明静音经营,既是法定义务,也是商业企业最好的名片。

 三、

文明出行,维护公共安静


驾车、骑行途经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区域时,主动减速礼让,非必要不鸣笛、不猛轰油门,坚决抵制飙车炸街行为。大型车辆、工程车辆按规定路线和时段通行,降低行驶噪声。乘坐高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时,自觉调低电子设备音量,减少外放,共同呵护安静有序的出行环境。

 四、

规范施工,彰显城市温度


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管控要求,科学安排高噪声工序,尽量避开午间、夜间休息时段,全面落实降噪、减震、围挡等防护措施。中高考等重要考试期间,学校及考点周边严格落实禁噪规定,主动调整施工节奏,为考生营造安静的备考考试环境。

 五、

依法共治,共享宁静生活


噪声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受益。生态环境法典赋予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遇到噪声扰民问题,可先通过物业、社区等基层组织进行善意提醒与调解;调解无效的,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省生态环境厅“你发现、我办理”投诉举报平台等渠道反映。对经劝阻仍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城市的安宁

需要大家共同守护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

多一分换位思考

少一分喧嚣嘈杂

共同让宁静成为三晋大地

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携手建设更加安静、温暖、宜居的美好家园!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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